最近因為我對來鳳縣中心醫院發帖維權之事,鬧得沸沸揚揚。絕大多數的網友都十分理解和支持我,但也有少數的網友認為我太過偏激,認為醫院已經給我賠了錢,我還如此不依不饒,實在是有點得理不饒人;還有些人是認為我為了錢,有點貪得無厭。下面我來告訴大家,為什么我對來鳳縣中心醫院如此不依不饒,只有六個字"醫院欺人太甚"。
1、2013年8月22日我因先兆臨產入住來鳳縣中心醫院,產前檢查一切正常后剖腹產。
因麻醉出了問題,導至我左腿外側皮神經損傷,還得了不孕癥及抑郁癥,還因此與我老公離了婚。2、后來,我就
在醫院治腳,治腳的過程中,我小腹疼痛,經血發黑,經血不正常等。因此,七個多月中,我在來鳳縣中心醫院做了六次彩超,多次婦科會診。每次醫生都告訴我,我恢復的很好,沒有任何問題,現在我的癥狀是因為,剖腹產有一個恢復的過程。我不懂醫,認為說得有道理,就相信了這個說辭。3、2013年12月25日,因為我察覺彩超醫生說話有異,再加上身體不適,我自己悄悄去恩施附屬醫院做了個檢查。才發現我盆腔粘連、宮頸變形拉長、那子宮內膜變薄、促卵刺激泡上升,今后很難懷孕了。醫生問我吃的什么消炎藥,打的什么消炎針?晌腋揪筒恢,醫生從來就沒告訴過我,我怎么可能打消炎針,吃消炎藥?我回來找到醫院領導質詢,醫院領導告訴我,盆腔粘連是正常的并發癥,不同時期的子宮內膜厚度是不一樣的,我再次相信了醫生的說法。4、2014年3月1日,我再次來到來鳳縣中心醫院做檢查,我問醫生我是否有這些癥狀。他說,有。然后我要他如實書寫在彩超單上。
他卻告訴我不能寫。因為醫院規定還是剖腹產引起的,這種情況都不能寫。當時,我一聽就氣炸了。醫生是人不是神,出了醫療事故我不怪他,但是他為了推卸責任,故意隱瞞我的病情,延誤我的治療,導至我7個多月沒有做任何治療,導至我現在不能懷孕了,這就讓我無法理解接受了!我因此找到醫糾辦主任周恩,他否認醫院有此規定。當時,我因相信尊重醫生,并沒有錄音錄像,無法拿出確鑿的證據。但是,七個多月,6次彩超,多次婦科會診都沒檢查出我一個普通的婦科疾病,也從未建議我去上級醫院檢查,反而一直告訴我是正常的。誤診、漏診、延誤治療這總是無可抵賴的吧。可醫院拒絕承認醫院有任何過錯。5、然后,我再去其他醫院檢查,
來鳳縣中心醫院知道我要去的兩家醫院,檢查結果就是正常的。而我自己悄悄的去檢查的兩家醫院,檢查結果就是異常的。中間的數據相差高達三倍,醫院的領導解釋說這是"誤差"。
三倍的“誤差",這次我再也無法相信了。可醫院仍然拒絕承認有任何過錯。
6、醫糾辦的主任周恩說:如果要說他們有過錯,必須要進行鑒定。這樣他們才好向上交差。我再次相信了他們的說法,同意共同委托鑒定所進行鑒定!2014年9月4日,重慶法醫學會司法鑒定所,在連我交了哪些鑒定材料都不清楚,連鑒定材料都沒看的情況下,并且在聽證會當著我與我姐姐的面教醫院代表如何說才能推卸責任(專家以為我聽不懂),做出醫院無任何過錯的虛假鑒定(有聽證會全程錄音及重慶司法局回函:
任本桃投訴重慶市法醫學會司法鑒定所的回復(2015)第12號
》為證);
7、2014年10月16日,我們申請來鳳縣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糾紛調解,我要求包括后續治療費、精神撫慰金在內共計40萬元賠償。醫院態度堅決,既然有鑒定結果,就要以鑒定結論來辦,
最多只能人道主義賠償3至5萬元。人道主義賠償,那豈不是說醫院把我害成這樣,我還要感謝醫院?而我住院治療一年多,自己都已花了好幾萬,我無法接受,調解失敗。8、在衛生局鄧局長協調下,我
2015年9月起訴至法院后,又一年半的時間不配合選鑒定所,故意拖長任本桃的訴訟時間然后又強行把任本桃趕出醫院
2017年3月6日,在我發帖施壓下,選定武漢普愛鑒定所做鑒定(有起訴狀及鑒定所的時間為證)
9、好不容易了鑒定所后,
2017年11月6日,在鑒定材料交了8個多月,聽證會也開5個多月,連鑒定意見書都已寫好的情況下,鑒定所稱受到壓力太大要求退鑒(有微信及錄音、當著信訪局局長打的電話為證)
10、
2017年11月13日歷盡千辛萬苦總算得到了鑒定結論,我的律師,不知因為什么原因,,欺負我不懂賠償算法,想騙我自己超低要求賠償金額(2015年起訴時,我律師算的賠償為50萬,2017年他算的賠償卻稱最高只有27萬多元了,
讓我庭審時要求醫院賠償27萬多元;而2015年至2017年間,任本桃一直在住院治療),
還說如果當事人起訴狀上賠償款算少了,法官會主動把當事人的賠償款加高!我又請了四位律師幫我算,都是七十多萬至八十多萬元的賠償,后來法院判決賠償35萬多元。(有起訴狀、微信及錄音為證)
11、想騙我自己放棄權利,低額要求賠償款被我識破后,又
把庭審做走過場,我當庭問得醫院代表和鑒定專家啞口無言的證據與質詢置之不理,有法不依判給我一個低額的賠償金額(有庭審同步錄音錄像及判決書為證)
12、因鑒定意見書對我的不孕癥、抑郁癥避而不談,我的律師想騙我自己要求低額賠償金。我對醫院的所作所為實在害怕了,擔心醫院又出什么幺蛾子。所以,特申請鑒定專家出庭質詢。而鑒定專家出庭接受質詢的過程,及任本桃當庭增加訴訟請求,要求鑒定專家出庭費用由醫院支付。法官在整個判決書中,居然故意隱瞞,只字不提!(有庭審同步錄音錄像及判決書為證)
13、
還有一些來鳳縣執行法官與來鳳縣中心醫院"心有靈犀″、神同步之"巧事″。
只要我和來鳳縣中心醫院的矛盾一升級,來鳳縣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就會找到我,商談執行我離婚案件之事。14、
而最讓我無法接受的是,我1月30日10:54收到醫院給我的賠償款(這事只有我、銀行辦理業務人員、醫院領導三方知道),
而我前夫居然神通廣大到當天就得到了詳細準確的消息,并通知了法院執行庭要求強制執行,執行庭法官迅速組成四人合儀庭,通過了凍結我銀行卡的裁決。我去銀行查過,2018年1月30日16:35我的賠償款就被凍結了。2018年1月30日10:54至16:35,短短5小時41分就把我的賠償款凍結了(這中間還包括了中午午休的兩個半小時),我前夫是如何如此迅速的得到我賠償款詳細準確的消息的,請大家幫忙猜猜。①、出了醫療事故后,醫院首先為了推卸責任,故意隱瞞我的病情,延誤了我的治療,導致我得了不孕癥、抑郁癥,還導致我因此與老公離婚。
②、然后拒不承認醫院的責任,要求我做鑒定,卻買通鑒定所作出虛假鑒定。
③、我起訴至法院后,又故意拖延訴訟時間,不配合選鑒定所,一年半的時間,才在我發帖施壓下選了個鑒定所。
④、選了鑒定所后,又逼得鑒定所在八個月后,稱壓力太大,要求退鑒
。⑤、好不容易,千辛萬苦,幾經波折,我得到了鑒定意見書,卻對我的不孕癥和抑郁癥,毫無鑒定結論。
⑥、然后,又買通我的律師想騙我自己要求低額賠償。
⑦、被我識破后,又把庭審變成走過場,我當庭問得醫院代理與鑒定專家啞口無言。而法官卻居然在判決書上對鑒定專家出庭之事,故意隱瞞,只字不提。讓我花費無數時間、金錢、精力學來醫學和法律常識來依法維權的行為,徹底變成不自量力的笑話。
⑧、然后法官給了我一個低額的賠償款,應判的不判,應賠的不賠。
⑨、徹底激怒我的是,醫院為了打擊報復我,居然向我的前夫泄露我的賠償款信息。絲毫不考慮是因為醫院的這場醫療事故,導致了我的離婚,對于給我的傷害毫無愧疚之心,反而利用此事來打擊報復我。
⑩、
醫院對我的種種欺壓,讓我實在咽不下這口氣。因此,我走上了漫長的申訴之路,一直向紀委,檢察院、法院紀檢組,實名舉報吳漢和、袁志平法官枉法判決。在與醫院打官司期間,醫院多次趕我出院,幸得來鳳縣領導及州衛生局領導的幫助,多次幫忙協調處理。這次醫院又找了理由趕我出院,2020年9月3日,我在州中心醫院神經內科檢查,我的腿不受控制的顫抖,醫生說是抑郁癥引起的,建議我去優撫醫院治療。如果沒有這次醫療事故;沒有醫院故意隱瞞我的病情,導致我得了不孕癥;導致我因此與老公離婚;沒有醫院的多次欺壓,我怎么可能得抑郁癥,還如此嚴重!
醫院對我做了這么多事,換一個脾氣暴躁的人,任何一件事都可能演變成"醫鬧"。
而把我逼成"醫鬧”,可能正是醫院所想見到的,這樣他們才有借口修理我。所以,我一直依法維權,因為我相信,來鳳縣雖然山高皇帝遠,但總還是共產黨的天下!
很多時候,人們對于他人的傷害,真正不能原諒的并不是犯錯本身,而是不知悔改還竭力“狡辯”,甚至還利用權勢欺壓打擊的態度。
這才是我與醫院矛盾的關鍵所在,也是我對來鳳縣中心醫院一直不依不饒的原因所在。
任姐自己的事,任本桃維權系列之十,請大家幫忙轉發擴散,謝謝!